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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地層下陷防治工作推動情況為何?


問題歷年地層下陷防治工作推動情況為何?
 
答案
地層下陷為地層永久變形不可回復之地質災害,主要由於部分地區長期以來對於產業發展、土地利用與水源供應間未能平衡考量,致超抽地下水而引發地層下陷及衍生相關災害。歷年來曾發生地層下陷之縣市包括宜蘭縣、臺北市、桃園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
為防範地層下陷持續發生並治理曾發生地層下陷地區之可能災害,經濟部多年以來陸續與各部會共同積極推動「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計畫」及「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等各項防範與治理措施。
關於國人關注地層下陷對於高鐵行車安全問題,依臺灣高鐵公司檢測資料顯示除高鐵雲林車站受雲林地區整體地層下陷及車站施工影響稍有增加外,其餘3處均呈現穩定趨勢,角變量數據均在高鐵設計容許值範圍內,地層下陷仍不致於影響高鐵的安全運行。
其中,湖山水庫及鳥嘴潭人工湖等新水源開發工程,有助於增供彰雲地區地面水源,減少公共用水使用地下水,促請經濟部務必按計畫期程執行,確保湖山水庫如期於105年4月蓄水、7月營運,鳥嘴潭人工湖亦期能如期如質完工。至於高鐵橋墩角變量變化趨勢雖均在安全容許值範圍內,惟高鐵行車安全不可一日稍懈,責成交通部務必持續辦理安全監測及管控沿線開發行為。
雲林及彰化縣政府自101年起進行水井納管工作,雲林及彰化農田水利會也配合政策進行灌區減抽地下水,落實地下水保育及管理工作,為確實了解地層下陷情況及主因,經濟部水利署於全台51個位址裝設地層下陷監測儀器,利用數據分析進行相關防範措施。
地層下陷防治工作相當多元,除了減抽地下水及節約用水外,也藉由增加地表水源減緩地層下陷,啟用的雲林斗六湖山水庫,每年可供給雲林地區1.6億公噸的用水,是台灣首座具有減緩地層下陷效益的水庫。地層下陷防治必須政府與民眾齊心合作,政府推動的政策加上民眾的協助方能減緩地層下陷,保衛美好家園,共同守護臺灣地平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