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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ndwater Vulnerability簡介


問題Groundwater Vulnerability簡介
 
答案
一、緣起一詞首先由法國水文地質學家J.Margat於1968年提出,其觀念源自於:假設地下水含水層所處之天然的地質環境,對源自於人為或是天然的影響(特別是污染物)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防護作用。
其中,Vulnerability意指容易受傷的,故Groundwater Vulnerability有人翻譯為地下水易受傷性、地下水易受污染性、地下水受污染潛勢。本文中將以地下水受污染潛勢稱之。
二、名詞定義在Margrat提出Groundwater Vulnerability一詞之後,此一名詞一直沒有較嚴謹之定義;直至1993年,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National InvestigationCommittee)下轄之地下水污染潛勢度評估技術委員會於才將地下水受污染潛勢定義為:在地下水系統 中污染物進入或到達含水層或含水層上方某一特定位置的趨向(tendency)或可能性(probability)。
而此委員會亦將地下水受污染潛勢分為 兩種,即特定受污染潛勢(specific vulnerability)(依特定污染物進行評估)及原生受污染潛勢 (inherent vulnerability)。由於地下水受污染的難易程度通常取決於在污染源及含水層間之區域所發生的自然稀釋作 用;土壤層、非飽和層及飽和層中的不同天然物理作用及化學反應皆會使污染物改變其物理狀態及化學型式,進而影響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
而各種不同的污染物與自然環境間的作用更是複雜,因而現今於進行地下水受污染潛勢評估時,皆以原生受污染潛勢為主要評估目標。原生受污染潛勢主要針對地下水所 存在的天然環境中,各類水文地質因子對地下水所提供的保護程度來進行評估;而因此一地下水受污染潛勢可經由對天然之水文地質條件調查研究與評估分析而得。因此,在許多國家都據以發展相關地下水受污染潛勢評估方法並繪製區域性地下水受污染潛勢圖,作為相關水資源管理或土地利用規劃之參考資料,於下表1中列出 現今世界常用之地下水受污染潛勢評估方法。
三、未來發展由於現階段相關的地下水受污染潛勢評估方法,皆屬針對「相對的」地下水受污染潛勢來進行描述的定性評估法,對於相關應用容易造成標準不一的混淆情況,因此如何發展定量評估方法,既為相關研究所努力的目標。此外,由於各評估方法所需處理之基本資料量非常龐大,故如何結合相關地下水模型、模擬軟體及資料庫系統,亦為未來努力的目標。
 
張致碩
 
出處:國立成功大學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 e旬報 第044期